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丰村地块村民安置用房工程消防报警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投[2005]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宁波市江东区东郊街道宁丰股份经济合作社,代建单位为宁波市宁丰三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宁波东新建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在土地出让金中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江东区东郊街道宁丰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址:新典路西南侧、河道东南侧。
项目造价:约167.2442万元。
施工工期:满足施工总进度要求,具体交货时间以总承包单位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宁丰村地块村民安置用房工程消防报警设备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 22日至2010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0:30 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携带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到江东桑田路935号江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2)经年检合格的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投标申请的人员须持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盖公章留底。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0年 12月31日
地址:宁波新天地商务楼12号楼901室(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劳工 电话:13566031996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月 20日 14 时 00 分,地点:宁波市江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江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江东桑田路935号江东政务办理中心三楼
联 系 人:朱小姐 电 话:0574-87848752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江东区东郊街道宁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宁波新天地商务楼12号楼901室
联 系 人:劳工 电 话:13566031996、13305747111
传 真:0574-87717371
201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