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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监管场所迁建工程弱电项目室外球形摄像机采购公告

2010-11-25 来源:山东青岛政府采购

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博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建)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青岛市公安监管场所迁建工程弱电项目室外球形摄像机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Y-QD-10020

二、项目名称:青岛市公安监管场所迁建工程弱电项目室外球形摄像机采购

三、招标内容:青岛市公安局监管场所弱电系统高速球机供货及相关服务

四、对投标人的要求:

1、本包支持设备生产商或厂家代理商投标

若生产商投标:生产商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

若代理商投标:厂家代理商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并提供针对该项目的厂家授权书。

2、设备生产厂商具备IS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产品具有CCC认证。

4、投标产品售后服务保修期应为系统调试完成正式运行后3年,并说明保修方式,免费提供系统升级、技术支持、软硬件培训的承诺等。

5、投标设备需具有厂家针对本项目3年免费质保函,若代理商投标必须要有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函。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7、投标品牌须在山东青岛设有厂家服务维修服务中心,并提供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须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注册(网址:http://www.sunp.gov.cn)。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正式招标文件为准)。

五、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回(如需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和地点:2010年11月23日至2010年12月3日,每天9:30至11:00、14:30至16:00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发售(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前请致电咨询)。

七、需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在2010年12月6日16点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与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书面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2010年12月10日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以到帐为准。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12月15日14: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2楼4号开标室。

 

 

公司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88号(软件园)G1号楼2102室

联系电话: (0532) 85899955 85897300

传 真: (0532) 85899955

E -mail: qd_jyzb@126.com

联系 人: 王浩楠

邮政编码: 266071

开户 名: 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 行: 交通银行青岛宁夏路第一支行

银行帐号: 372005522018010026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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