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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监管场所迁建工程弱电系统矩阵采购项目公告

2010-11-03 来源:山东青岛政府采购

青岛市公安监管场所迁建工程弱电系统矩阵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博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青岛市公安监管场所迁建工程弱电系统矩阵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BQD-1010Q-018-GK

二、项目名称:青岛市公安监管场所迁建工程弱电系统矩阵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青岛市公安局监管场所弱电系统矩阵供货及相关服务

四、对投标人的要求:

1、本包支持设备生产商或厂家代理商投标

生产商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

厂家代理商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投标单位须为投标产品代理商,并提供针对该项目的厂家授权书,所代理品牌的生产商需满足本公告对生产商的要求。

2、设备生产厂商具备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设备必须具备公安机关颁发型式(委托)检测报告。

4、投标产品售后服务保修期应为系统调试完成正式运行后3年,并说明保修方式,免费提供系统升级、技术支持、软硬件培训的承诺等。

5、投标设备需具有厂家针对本项目3年质保函,若代理商投标必须要有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函。

6、投标产品品牌可提供的其它材料及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注:(1)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合格投标人要求中的有效证明材料及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资料原件(有特别说明无需原件的,以说明为准),将所有原件单独装袋并附上目录,供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使用。其复印件要在投标文件里面体现。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须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注册(网址:http://www.sunp.gov.cn)。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自2010年 11 月 4 日起至2010年 11 月 15 日,每天9:30至11:00,14:30至16:00在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六、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回。(注:1、如需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七、对招标文件的询问:

需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在2010年 11 月 19 日16:00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与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公司联系);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2010年 11 月 22 日 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以到帐为准),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 11 月 24 日9:30,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十、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2 号开标室。

十一、请各供应商按以下联系方式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山东路支行

账 号:532903242310806

公司地址:青岛市山东路33号新园公寓2号楼706室

电话:0532-86121177 80910318

传真:0532-86121177

E-mail:hbqd2006@163.com

联系人:李鑫 归金建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201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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