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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大修弱电系统

2010-10-14 来源: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
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大修弱电系统
2、招标编号:shcg10-00232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大修共五栋楼,均为二层砖混建筑,总建筑面积7692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为配套改造其中的电视监控、有线电视、综合布线、病房呼叫等弱电系统。
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图纸要求进行设计、本项目范围内所有设备和材料供货、安装、与相关专业的配合协调、系统与设备的测试、调校、试运转、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期间的配合、获取准用证、保修期间的售后维修服务。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相应规定为准,且须符合或满足本次招标采购实质目的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相应程序提出,否则,任何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项目地址:沪闵路3210号
5、竣工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同时需满足总包进度安排。
6、竣工状态:安装调试完成,经试运转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同。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
5、具有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甲级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者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施工专项贰级资质;
6、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
7、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业绩(近二年有类似本工程2-3个的业绩);
8、已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全部以《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产品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其注册资本、规模、业绩等商务条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不会因此被拒绝或被作为无效标。
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项目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从已登记进入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的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无法从中小企业采购的,大企业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0 年10月14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15:00之前,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委派授权代表持营业执照、设计及施工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合同业绩、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同时准备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于2010年10月21日下午3:00前(双休日除外),到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03室进行验证,通过后可在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以及下载不成功的,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通知》办理。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 2010年11月10日上午9:00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11月10日上午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12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采购中心412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200011
联系人:顾文林
电话:021-63770434
传真:63781059

采购人: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沪闵路3210号
邮编:
联系人:顾全军
电话:64901737*2171
传真:64901288

201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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