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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海口财政机房整体迁移及建设集成项目采购的公告

2010-10-02 来源:海南财政厅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口市财政信息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委托,对海口财政机房整体迁移及建设集成(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竭诚邀请合格的投标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 海口财政机房整体迁移及建设集成

2.项目编号:HKGP2010-193

3.采购预算:2,869,916.67元

4.货物需求:机房装修工程、气体消防工程、机房布线、网络设备升级等。

5.交货地点:海口市财政信息中心(第二行政办公区)

6.项目完成时间

6.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新机房装修、机房装修工程、大屏系统、气体消防工程、机房布线;

6.2整体搬迁工作需要在新机房已经装修完成,弱点和强电(UPS)施工完成后,才能进行搬迁。采购单位在新机房已具备条件、各项配套工作完成后确定搬迁具体时间,并提前一周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方搬迁工作、网络设备升级工作应安排在周末时间进行,工期为2天时间,确保在周一上班前系统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2.1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含)或以上;

2.2具有省级或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不含临时资质);

2.3主要产品(汇聚性交换机、核心交换机、核心路由器、出口路由器、流控设备)需要提供设备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非原厂商适用);

2.4消防工程需具有消防工程施工资质证书(或具有消防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单位的授权书);

2.5投标人在海口市内设有售后服务维修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10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一西路2号,海口市国库支付局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购买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省外投标人可将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到我中心,并电汇相应的价款至我中心账户(付款单位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经审核合格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0年9月30日至2010年10月15日下午17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人民币100元,邮购另加50元(售后不退)。

4、投标单位名称须与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五、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v.cn/code/V3/)。

六、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账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 号:4600 1003 8360 5300 161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一西路2号

邮政编码:570208

项目联系人:褚昕恬

E-mail:chuxintianyy@163.com 电 话:0898-66263006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王海新 伍海丹

电 话: 0898-66168330

传 真: 0898-66180210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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