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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体育学院校园安全监控系统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2010-09-03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预审公告标题:
成都体育学院校园安全监控系统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体育学院校园安全监控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SCIT-ZG-20100644
 公告发布时间:
2010年9月2日20时59分
 行政区划:
四川省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采购包个数:
1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结构名称: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
 采购内容:
 校园安全监控系统、一套
 申请人资格:
 三.相关资格条件及技术参数
1.相关资格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并在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1.2投标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的国家建筑智能化工程承包资质证书或安防工程设计、安装、维修一级资质证书或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1.3投标人具备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认证,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1.4安防工程使用的产品都要符合国家行业安全规范、安防规范和行业标准,且获得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1.5投标人提供三年(07-09年)内在四川省内安防系统集成业绩;
1.6投标人须有3个信息产业部认证的项目经理,提供社保交纳证明材料,证明该项目经理属于投标人公司;
1.7投标人不得串标、围标,不接受联合投标,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其他相关要求:
2.1投标人所投摄像机设备及软件必须为同一品牌、同一厂家产品,提供在四川省内07-09年累积超过400个点位的用户使用报告或合同备查;
2.2投标人所投LCD液晶拼接单元及软件必须为同一品牌、同一厂家产品, 同时提供在四川省内的用户证明、用户联系方式备查;
2.3投标人所投的摄像机设备和大屏幕显示设备,必须提供制造厂家项目授权书(须由制造厂家盖章);
2.4投标人所投的摄像机设备、存储设备、计算机主机设备、大屏幕显示设备、网络设备和防雷设备必须提供原厂家三年免费质保,免费提供软件及其升级服务承诺书(须由制造厂家盖章);
2.5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制造商必须在成都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机构,为原厂售后服务提供保障(以实地考察为准,并出示注册分公司或办事处机构合法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6投标人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7在开标前一天,凡购买标书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摄像机、显示屏和存储设备到业主单位进行功能展示。在评标当天,由评标专家进行现场测试打分,如样品与投标人标书描述不符,则视为虚假响应招标文件,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投标人未提供所投产品进行现场测试,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相关技术参数:见附件
 公示截至时间:
 2010年9月9日17时0分
 报名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7790035/805、869 028-87790025(FAX)
联系人:罗娟、刘丹阳
 其它内容:
 
 备    注:
 
 附    件:
 采购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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