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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海口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接入光纤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2010-08-30 来源:海南财政厅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海口市公安局委托,对海口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接入光纤租赁(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HKGP2010-68

2、项目名称:海口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接入光纤租赁

3、项目简要说明:海口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视频传输网络基于公安信息网以“公安专网”模式组建,为海口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视频信息传输提供通道。本次采购租赁510芯裸光纤,23条4M光纤数字电路。租赁期为3年(按1年租金报价),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4、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4.1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4.2投标人必须具备按照采购项目实施要求按时开通业务的能力;

4.3投标人的业务经营范围应符合工信部和省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允许的业务经营范围,并遵守工信部电管[2009]686号文、琼通信局[2010]59号文的相关规定。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6、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应支付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以转帐、现金、汇款等方式于2010年9月6日16:00前交至以下帐户。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账 号:46001003836053001617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8、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地点:2010年9月8日下午15:30,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室。

9、谈判时间、地点:2010年9月8日下午15:30,海口市海甸一西路2号海口市财政国库支付局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室,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10、谈判文件获取办法

(1)购买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1 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省外供应商可将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到我中心,并电汇相应的价款至我中心账户(付款单位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经审核合格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0年8月27日至2010年9月3日下午17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人民币100元,邮购另加50元(售后不退)。

(4)投标单位名称须与购买谈判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相关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一西路2号

邮政编码:570208

项目联系人:黄海英

电 话:0898-66265918

E---mail:61756366@qq.com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海新

联系电话:0898-66168331

传 真:0898-66180210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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