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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海口市行政电子监察系统-视频监控部分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公告

2010-08-11 来源:海南财政厅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监察局委托,对海口市行政电子监察系统-视频监控部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 海口市行政电子监察系统-视频监控部分

2、项目编号:HKGP2010-143-2

3、采购预算:114万元

4、采购内容:

(1) 海口市内八个委办局的光纤网络建设;

(2) 行政监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3) 监控中心机房改造、装修;

(4) 行政监察视频监控软、硬件设备采购。

5、项目实施地点:海口市区内

6、项目建设期与进度要求:本期项目建设周期三个月,要求光纤网络建设和行政监察视频监控系统3个月内完成施工、建设、测试并进行试运行。系统试运行期为2个月;在系统试运行合格后,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2.1注册资金不少于(含)500万元;

2.2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在海南省必须有分支机构作为技术支持机构,并配有较强的本地专业技术队伍。

2.3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

2.4摄像机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书(非设备生产厂商适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8月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

(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一西路2号海口市国库支付局三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购买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1 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省外供应商可将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到我中心,并电汇相应的价款至我中心账户(付款单位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经审核合格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0年8月10日至2010年8月23日下午17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人民币100元,邮购另加50元(售后不退)。

4、投标单位名称须与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五、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v.cn/code/V3/)。

六、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帐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 号:4600 1003 8360 5300 161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一西路2号

邮政编码:570208

项目联系人:陶勇

E---mail:hkgp0898@163.com/

电 话:0898-66277163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海新

电 话:0898-66168331

传 真:0898-66180210

 

 

 

 

二○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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