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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演播室设备招标公告

2009-09-0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受山西广播电视总台的委托,对其所需演播室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演播室设备
二、项目编号:晋政采[2009-177]G85-A154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分两包,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报,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1
高清摄录一体机
3
2
1
3
编辑录像机
2
4
切换台
1

第二包: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1
液晶监视器
2
2
台词提词器
1
3
碳纤三脚架
3
4
变焦广角镜
1
5
4
6
可变角度冷光源灯
4
7
可变角度冷光源灯
6
9
抠像用冷光源灯
6
10
冷光源灯管
50
11
调音台
1
12
专业领夹式麦克
3
13
无线领夹式麦克
2
14
内部通话器
1
15
视频线材接插件
 
 
16
音频线材接插件
 
 
17
灯光线材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可采购进口产品。
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09年9月7日至2009年9月27日
(北京时间8: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省城联社5层,508室)
售价:每套招标文件人民币 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9月28日10:00 (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剑锋
电话及传真:0351-4037638
开户名称: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民生迎泽街支行
帐 号:0903014130001049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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