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无锡市崇安区教育局委托,就其投影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09年7月10日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公告,现根据2009年7月16日公开答疑会的情况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投影机
原招标项目编号:XCGZX2009-053
原公告日期: 2009年7月10日
原公告媒体: 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及内容:
1.招标文件P2 “一.投标邀请函”中“投标人条件”中:
(1)增加“D.能够提供所投投影机原厂商质保服务证明原件”;
(2)增加“E.所投投影机经权威部门、机构根据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子投影机测量方法》检验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2、招标文件P6 评标标准中的“① 设备质保期(4’) 包括整机质保期(2’)和灯泡寿命(2’)”更改为:“① 设备质保期(4’) 包括整机质保期(2’)和灯泡质保期(2’)。
更正日期:2009年7月16日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黄炜、王芳
联系电话:0510-82722172
传真电话:0510-82722317
联系地址:无锡市西门坝桥沿河43号
邮政编码:214031
网址: http://zfcgzx.wuxi.gov.cn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