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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工程(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1-05-06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工程(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

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工程(标段一) 已根据 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穗越发改投批〔2021〕 8 批准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为 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 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 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工程(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杜工 联系电话: 020-83520501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51号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020-61101333-2403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 2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 020-37668900

三、 建设地点: 广州市北京路周边。

四、项目概况:

项目本期总投资约1.36亿元,项目范围包括广卫路、广大路、中山五路、大南路、文明路、北京路、泰康路、万福路、西湖路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街区环境、广告招牌、建筑工程(立面改造、防水工程等)、路面铺装、电气工程、三线改造(包括三线管道、统筹线路下地迁移、拉挂规整、废线清剪、路面修复等)、城市家具、灯光氛围、房屋加固、标识系统、门店橱窗进行改造,实施骑楼街修复创生计划,恢复岭南建筑风貌,以及对区域内的交通设施、标线等进行改造、迁移,对西湖路广场进行整体改造,增设西湖路周边微景观装置、绿化绿植、休闲座椅等(具体以 勘察设计任务书 、最终设计图纸和发包人要求为准)。本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属于设计标准为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和室外工程,工作内容包括 5到 20km的线路工程测量。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 .本工程划分 2个标段,本项目为标段一。

2 . 招标内容、规模 : 根据发包人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和施工管理要求,负责 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工程(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及合同结算、工程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 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地形实测(含 1:500现状地形图实测)、岩土勘察、立面测量、天面测量、道路检测、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规划放线及验线、施工过程中的周边构筑物变形测量等工作)、建构筑物基础摸查以及前期现状摸查工作等。

2.2 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

(1)按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编制、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工作(概算需达到发包人要求的深度)、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含验收通过)等。

(2)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报建、报批、相关部门概算及结(决)算审计等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3)提供设计驻场服务。

2.3 工程施工

(1)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

( 2)指定专人与设计单位负责跟进落实施工所需图纸等相关工作,配合招标人办理从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所有报批报建工作。

( 3)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 4)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

( 5)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 6)其他施工工作。

上述工作及勘察费、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 整体范围调整按招标人要求执行,引起相关费用增减按实际结算,投标人无条件服从,不得申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勘察设计任务书、合同条款及发包人管理要求。

3.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投标最高投标限价为11930.83万元。其中:施工费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1285.7 万元(含增值税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设计费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546.53万元(含增值税价、基本设计费、竣工图编制费等);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98.6万元(含增值税价、测量测绘费、管线物探费等)。本工程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或有权审核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六、资金来源: 建设资金来自市 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21 年 5月 1日 00 时 00 分至 2021年 5 月 21日 10时 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1年5月 21日9 时 30分 ,截止时间: 2021年 5 月 21日 10时 30分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3.开标时间: 2021年 5月21日10 时 30 分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4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 www.gzggzy.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信息,由主办方盖章)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注: 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填写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在册人员。投标人应保证上述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项目中被锁定。)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项目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信息不一致的。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担保 5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对于联合体投标人,投标担保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 工程勘察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 〕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满足参加勘察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需满足本项目勘察资格要求的

4.2 工程设计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建筑第一组或第二组。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4.3工程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 号)、《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 [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 [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 2007〕 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 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 〕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③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 2014 〕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 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 2016〕 22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0〕 334号)执行。

5.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 设计负责人要求 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或壹级注册建筑师 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 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投标人应提供有效 的 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香港专业人士备案资料复印件

5.2 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19 〕50号),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 〕1号)确定。

5.3 施工技术负责人: 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 关于联合体投标:

8.1 允许联合体投标, 但只接受最多由 3 家单位(即 1家勘察单位、 1家设计单位、 1家施工单位) 组成的联合体 , 应以 承担施工任务 的一方为主办方, 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 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 ;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

8.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 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 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 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zfcj.gz.gov.cn/gzcc/jszxbszy/201907/405efd7dc43540c3a84f1b6a7569e370.shtml )

10. 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注: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暂没有书面拒绝投标的单位)

11. 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 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12.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 (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

十二、投标方案经济补偿: 无。

十三、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电话:020-8352050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51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五、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3.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相关办事指引。

4.前期服务机构: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单位)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5.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6.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施工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施工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六、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招标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 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 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 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 标人: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1 年 4月 30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 声明

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或者与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 2019〕 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 2018〕 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的通知》(穗建规字〔 2020〕 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 2020〕 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 2018〕 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穗建筑〔 2018〕 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 项目 技术负责人需签字。


附件二:(参考格式)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 、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满足勘察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 为联合体主办方。

2 .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 (满足勘察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勘察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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