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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黄泥塘立体停车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1-04-06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增城黄泥塘立体停车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增城黄泥塘立体停车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增城黄泥塘立体停车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 020-2608289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020-82653148,18100219285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 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西山村黄泥塘,增江大道西侧、光明东路侧,紧邻莱茵幼儿园地块 。

四、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智慧机械立体停车库,立体车库采用升降横移设备,车库规模为 336 个车位,为一栋单体建筑,地上6层,占地 990㎡,建筑高度 13.65米,总建筑面积为 5940㎡。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机械立体停车库及整体室外工程等。(招标人有权按实际设计情况微调工程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工程具体实施规模及建设内容最终以经审定的施工图为准)。

2.总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天,2021年6月 30日前完工验收。包含勘察设计各阶段 [工程勘察 (内容包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 补勘、 方案修改、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 ];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现场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 本工程划分为 1个 标段。

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增城黄泥塘立体停车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2.1 勘察部分

2.1.1 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勘察、 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补勘等勘察工作。

2.1.2 勘察成果文件要求: 按合同要求。

2.2 设计部分

2.2.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方案修改、配合报建、初步设计 (达到施工图审查合格标准) 及概算 (达到施工图预算深度 ) 、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2.2.2设计成果文件要求: 按合同要求。

2.3 施工部分

施工内容包括: 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其中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承包人间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编制竣工图。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为准。

3. 建设投资总额暂定为人民币¥ 1588.94万元,招标控制价 :¥ 1452.84万元,包括建安费 1353.20万元,设计费 40.94万元,勘察费 5.52万元,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 6.90万元,预备费 46.28万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自有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 2021430000 分至 202142310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从 20214231000 分至 20214231100 分。

2. 开标时间: 20214231100 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 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该表中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由主办方出具;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按招标公告附件二格式)。

4.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 1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 人 (联合体各成员) 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 人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①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③施工资质: 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型为机械式停车设备)或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含机械式停车设备)。

(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同, 联合体则由担任施工任务方提供)的人员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 (联合体则由担任设计任务方提供) 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的工程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 [2016]226号 )执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 2020 〕38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精准稳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复工复产,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 2020年 3月 1日至 6月 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0年 7月 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②根据建办市〔2019〕 50 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 153号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 (兼施工项目负责人) 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兼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兼施工项目负责人) 及项目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5.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投标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近5年(2016年 1 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9 00 万元 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的金额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业绩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所在地市级或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管理机构官方网站确认 , 如果不确认的,中标通知书须业主单位盖章确认。

8. 投标 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一)、(二)、(三) 。

9. 关于 联合体投标:

9.1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4 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一家设备供应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 施工任务的一方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9.2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 项目负责人 (兼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 项目专职安全员 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单位的正式员工;以上 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9.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 (兼施工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人员、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设备以承接设备供应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9.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中的合作方中出现一方或多方被禁入市场、吊销证照等行为的,须及时按有关规定另行选择替代方。

10.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则要求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兼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的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

11. 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 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等法定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 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N+4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本 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和施工,招标控制价即为项目的合同最高限额,不得随意突破。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26082890

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民乐路20号1401号

十七、本 公告 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 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等法定媒体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 、 其它

1. 本项目 不设方案补偿

2. 本项目的前期服务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注意事项

3.1 投标人如违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 2016〕 3号)有关规定,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3.2 中标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以外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情形除外),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3.3 中标人拟任本工程安全员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以外的安全员(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情形除外),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4 、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业主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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