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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一期地块支路二(支路三—机场北进场路)、菜鸟项目西侧支路三施工总承包

2020-12-09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京东一期地块支路二(支路三—机场北进场路)、菜鸟项目西侧支路三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 花发改投批(2020) 23 号、花发改投批(20 20 ) 24 号文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现对 京东一期地块支路二(支路三—机场北进场路)、菜鸟项目西侧支路三 施工进行施工 总承包 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 京东一期地块支路二(支路三—机场北进场路)、菜鸟项目西侧支路三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 2020-440114-48-01-054561、 2019-440114-48-01-058347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 36807776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曾工 联系电话: 020- 83313605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0-36897092

三、建设地点: 京东一期地块支路二(支路三—机场北进场路)位于花都区机场北临空物流片区,呈东西走向,西起支路三,终点止于机场北进场路;菜鸟项目西侧支路三位于花都区机场北临空物流片区,呈南北走向,北起支路一,终点止次干路一。

四、项目概况:

京东一期地块支路二(支路三—机场北进场路)全长 337 米,红线宽度 20米,双向 4车道,设计车速 30公里 /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菜鸟项目西侧支路三全长 1181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0米,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 30 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 【项目编号】:JG2020- 5927

3、招标内容、规模:

3.1、招标内容:

京东一期地块支路二(支路三—机场北进场路) :本项目为市政综合工程,主要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等资料为准。

菜鸟项目西侧支路三 :本项目为市政综合工程,主要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等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等资料为准。

3.2、招标规模 :

京东一期地块支路二(支路三—机场北进场路):总投资为 1760 万元,其中:工程费 14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236万元、预备费 84万元;

菜鸟项目西侧支路三:总投资为 9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51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415万元、预备费 482 万元。

4、 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总控制价: 63406709.59 元。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京东一期地块支路二(支路三—机场北进场路) 招标控制价: 11732944.95 元;

菜鸟项目西侧支路三 招标控制价: 51673764.64 元;

注: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总价控制价或各部分的投标报价超过相应部分的招标控制价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资金来源: 京东一期地块支路二(支路三—机场北进场路)及菜鸟项目西侧支路三均为区财政资金。

七、 公告发布日期、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含本日):2020年12月9日0时0分至2020年12月29日10时3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 、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12月9日0时0分;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10时30分。

3、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29日10时3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第1开标室。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 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网站发布。招标文件 一经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 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8、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33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业绩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扫描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 。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需在提供的证明资料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均判定为无效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 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异议受理电话: 020- 36807776

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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