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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06快捷化改造(白云五线—人和大桥)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0-11-02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根据穗发改〔2020〕160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对国道106 快捷化改造(白云五线-人和大桥)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国道106 快捷化改造(白云五线-人和大桥)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020-3732621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87576487、1599242120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监管电话:020-3818005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四、项目概况

国道106快捷化改造(白云五线-人和大桥)项目位于白云区,南起白云五线,北至人和大桥(不含人和大桥桥梁范围),道路全长5.3千米,设计车速60千米/小时,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道路规划宽度60~85米,北二环以南段由现状6—8车道拓宽为双向10车道,北二环以北段维持现状双向8车道,新建一座跨线桥,左幅桥全长595.445米,右幅桥全长612.32米,新建七座人行天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疏解等。项目总投资概算(不含建设用地费)846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0211.47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最高投标限:

(一)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负责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工作,按照招标文件所载明的内容,本项目实行限额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

1.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审定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等。

1.2 设计其他服务

(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3)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

(4)提供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及监测等咨询工作的招标要求(包括技术要求及初步方案,检测监测清单及预算)。

(5)交通评估调研。

1.3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施工部分

2.1施工内容包括: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作。

2.2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2.3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2.4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 除按规定由招标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其余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5负责本项目临时场地、预制场地、临水临电(含红线外接驳)、外水外电(含红线外接驳)、为完成本项目而设置的临时便道等工程的施工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在另行支付;

2.6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

2.7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2.8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管线迁改、第三方检测、造价咨询、监理的配合工作。

2.9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2.10最终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合同为准。

2.11承包人应编制本项目施工期间的交通疏解专项方案。必须根据施工工艺和设计方案制定详尽的、有可操作性的交通组织疏导方案及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交通疏解方案分析与改善建议》及现状交通调查与分析、施工期交通疏解方案影响分析等,满足交警部门审批要求,确保将工程施工对交通的影响减至最少。提前做好各相关管辖部门的审批沟通工作,并将具体的交通组织疏导方案及应急预案报交警、交运局审批,在交通繁忙期间,应设有专人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交通秩序。在取得交警部门及交运局书面同意后先试围蔽后通过管辖交警部门到现场核实,并做好施工安全评估后方可施工。

2.12 按照《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二期)等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会会议纪要》(联审交通〔2020〕1号)精神,因本项目与机场笫二高速公路项目共墩建设,引起的变更,费用由本项目承担,变更的内容由机场笫二高速公路项目实施,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因此产生的相关工作。

2.13 上述工作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1460.47万元,其中:

1)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0211.47万元,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填报下浮率。

2)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249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费1091万元,竣工图编制费158万元,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填报下浮率。

3)本工程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0年 10 月 31 日00时00分至2020年11月20  日09 时 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  11 月20 日 08 时30 分,截止时间:2020年 11 月20 日09 时 3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厅(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开标时间:2020年 11 月20 日09 时3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厅(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3、投标担保4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4、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拟登记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4.2施工资质: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说明: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5.2、设计负责人(或联合体设计方提供):具备路桥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投标人专职安全人员(或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9.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主体任务的施工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9.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主办方为准,承接施工任务的各单位均需提供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工程业绩;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9.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5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

1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三、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本工程结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有权审核部门(或发包人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批的相应的概算金额。

十四、投标方案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37326217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路1168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投标文件需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单独提交。

十八、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3、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

4、前期服务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可研、初步设计编制单位)

5、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十九、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将拒绝投标人3个月至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处罚期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期限以通知注明的为准):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8.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二十、《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招   标   人:广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10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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