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平县生态停车场工程已由广平县采购办以HB201911348002004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平县生态停车场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广平县生态停车场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打印网页加盖公章(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报名时所提供项目经理与投标时项目经理须一致,不许更换)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B类证书
3.1.4其他要求:须提供社保证明(近三个月连续)和完税证明(近三个月连续)。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1-20 08:30至2019-11-26 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2-11 14:00,地点为 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招投标网、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建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广平县内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路鸿基公寓东入口1601室 |
邮编: |
057650 |
邮编: | 056000 |
联系人: |
尹佳玉 |
联系人: | 张浩 |
电话: |
0310-2521314 |
电话: | 13363011866 |
传真: |
0310-2521314 |
传真: | 0310-8530278 |
电子邮件: |
gpjtzbb666@163.com |
电子邮件: | 515605165@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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