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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克萍艺术馆(北仑美术馆)工程勘察

2017-12-12 来源: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

 

项目编号:2017165-2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邵克萍艺术馆(北仑美术馆)工程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分别报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仑区中河路西侧、规划云台山路北侧地块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用地面积约5600平方米,拟新建面积约123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50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8400万元(不含土地费、展陈费),其中工程费用约7000万元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包括勘察、方案、初设、施工图及二次深化设计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智能化、幕墙、装修、景观绿化、基坑支护、室外附属等,不含展陈设计)和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配合工作。
招标标段数:1
勘察设计费招标金额:约255万元,其中勘察费约35万元,设计费约220万元;预计成交额勘察费约17万元,设计费约165万元。
设计周期:总周期50日历天。其中:勘察、初步设计(含扩初):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②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者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主设计师要求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负责人要求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分别报价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途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2日 08:302017年12月18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www.blztb.gov.cn),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额度:5.00万元
5.2提交和绑定投标保证金流程:
(1)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01月02日 10:30前,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户名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
(2)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01月02日 16:00前,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在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汇款手续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时间以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保证金将不被认可;超过规定时间将无法进行绑定操作。请投标人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进行保证金的提交和绑定操作。
(3)提交投标保证金还应符合《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04日 09:30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1) 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侯标区电子显示屏)。
(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网上递交或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6.0》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到光盘或U盘中,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6.3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即主设计师及勘察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即主设计师及勘察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有判决时间在近2年之内(含2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在开标之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即主设计师及勘察负责人)在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委会办公室网站“不良行为信息平台”栏目不良行为积分查询达到12分的,取消投标资格。
8.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的勘察、设计信用等级于开标日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在C级及以上(以开标日查询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开标日所在季度的信息为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需取得《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8.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并在系统中有相应通过审核的岗位资格。
8.4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8.5如投标人未领取《CA数字证书》,将可能无法成功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10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乐红芬
电话:13336865280
传真:0574-87721309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7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徐喆
电话:0574-86781452
传真:0574-86781440

注:本公告由建设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操作、填列和打印,经招标人盖章后原件一份交区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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