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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公安消防大队南山消防站建设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

2017-09-04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招标公告 永顺县公安消防大队南山消防站建设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FDZB-2017032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顺县公安消防大队南山消防站建设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字【2011】136 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并以永发改 [2017]242 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永顺县公安消防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顺县公安消防大队南山消防站建设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永顺县灵溪镇; 2.3 建设规模:永顺县公安消防大队南山消防站建设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总建筑面积6845.56?O;结构类型:砖混、框架;建筑层数:地上2-10层;建筑高度:12.00-35.15m;基础形式:桩、独立柱、毛石条基;其中办公楼:总建筑面积838.14?O;地上3层 ;12.45 m高;框架结构;桩。体能训练馆:总建筑面积1037.84?O;地上2层 ;12.00 m高;框架结构;独立柱。训练塔:总建筑面积477.20?O;地上10层 ;35.15 m高;框架结构;桩。干部公寓:总建筑面积799.37?O;地上5层 ;17.33m高;砖混结构;毛石条基。门卫:总建筑面积83.10?O;地上1层 ;3.75m高;框架结构;独立柱。中队执勤楼:总建筑面积3609.91?O;地上4层 ;19.35m高;框架结构;独立柱。总平面室外工程:包括入口广场、篮球场、塑胶跑道、生态停车位、围墙、绿化及水电配套设施等。招标控制价:20614037.15元。 2.4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合同约定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永顺县公安消防大队南山消防站建设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其中采购部分:按设计施工图的要求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体能训练馆、训练塔、干部公寓、门卫、中队执勤楼、总平面室外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的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承包方式:采购、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其证书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企业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RMB¥:4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jy.xxz.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3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9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4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5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7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017年9月20日17:30时前)(北京时间)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永顺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743-5223772;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永顺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永顺县灵溪镇 联 系 人:王先生15107476444 符先生133974310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湖南省湘西经济开发区学院路23号8层联 系 人:段先生电 话:0743-8239440 13707438731 传 真:6726640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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