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北京银行株洲分行新办公楼装修工程

2016-09-13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1. 招标条件

  北京银行株洲分行新办公楼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北京银行株洲分行位于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新华西路1238号双银大厦101、102、201、301号((中心广场西北侧),装修面积约为2100.82平方米。

  2.2投资估算:约人民币600 万元。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北京银行株洲分行装修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报建及项目装修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至缺陷责任期全过程。

  2.5质量标准: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投标人如为施工资质投标: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2投标人如为设计资质投标: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资格,注册单位与本单位一致,并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联合体的规定:

  3.4.1本项目在投标时不要求联合体。中标后中标人再根据自身资质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向招标人提交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3.4.2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投标人如为施工资质投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最低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4人,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拟任安全员、施工员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施工资质投标人在中标后向招标人补充(中标通知书发出前补充)提供设计负责人的相关资料(设计负责人要求按招标公告执行)。

  投标人如为设计资质投标在中标后向招标人补充(中标通知书发出前补充)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资料(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按招标公告执行)。

  3.5参与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

  3.6省外企业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还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7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从2016年9 13 日~2016年9 20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以本单位名义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tb.org)上发布。

  4.4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tb.org)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 10 12 9 00 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东临芙佳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具体房间详见大厅公告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4.1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hnztb.org)上发布。

  7.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话:0731-88950169。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城市之心大厦1401-1409室

  联 系 人:王先生、孙先生

  电    话:0731-85160666、0731-85163777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