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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洋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2015-09-16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4]第047号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海洋技术学校的招标编号为闽营招[2014]第047号的福建省海洋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社会函[2014]1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海洋技术学校,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和世行贷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建省海洋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榕桥村; 2.3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9670平方米(其中,世行贷款渔民职业技能培训及能力建设项目11643平方米),用地面积约33333.79平方米,其中:容积率≥0.8,≤1.1;建筑密度≥20%,≤35%;绿地率≥30%。其它:建筑退让距离、住宅建筑间距、停车指标、配套设施等按当地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第二类建设区的要求控制。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36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和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福建省海洋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2.6.2内容: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工程勘察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基坑支护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4年12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的总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0㎡的学校建筑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 备注:(1)招标文件中近×年,均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如近3年,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 3.4. 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应已在闽设立分支机构(应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尚未在闽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件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5. 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相关规定, 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应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辈斓ノ缓陀肫淝┒ㄍ凉な匝楹献餍榈暮献鞯ノ徊坏猛辈斡氡鞠钅康耐侗?; 3.6.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5日至2014年9月 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出)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46000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4年 10月27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10000万元计算,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43.84万元(暂定,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海洋技术学校; 地 址: 福州市五四北新店镇磐石村王厝头42号 ,邮编:35001; 电 话:0591-83662553、13705915180 ,传真:0591- 83662553 ; 联系人: 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795077传真:0591-87625996;联系人: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帐 号:5919030845105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营招[2014]第047号或福建省海洋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联系电话:0591-83795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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