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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宿舍装修工程
欢迎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宿舍装修工程,谈判文件编号:ZJZC-(2015)竞字第0015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建造师以上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无在建项目,谈判时该建造师必须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其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并于谈判当日到场亲自参加谈判;单位及项目经理近两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证书。
二、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04月17日--- 2015年04月23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7:30(公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裙楼3楼2号窗口)
三、采购方式、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
(2)本次谈判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家
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领取谈判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建造师以上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单位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上述材料原件谈判时携带备查);
(4)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本项目公告中“附件下载”,不得修改其条款)。没有登记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采购范围及要求:
本次采购为镇江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宿舍装修工程。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项目要求,本次采购预算为900000元。
五、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镇江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联系地址:镇江市润州区九华山路17号 联系人:周宪永 联系方式:0511-88056302
六、现场答疑时间:2015年04月24日9:30 地点:润州区九华山路17号消防支队 请购买谈判文件的各供应商准时参加现场勘测及答疑活动,如有疑问应在答疑会上以书面形式提请采购人予以澄清,若今后出现与此相关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未在现场勘测及答疑记录簿上签字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供应商在谈判时,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18000元的谈判保证金给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的非现金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帐户,否则谈判响应无效。谈判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随谈判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八、谈判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第三开标室)。
九、提交谈判响应书时间:2015年04月29日
十、谈判时间:2015/4/29
十一、领取谈判文件联系人:刘政
联系电话:0511—85026032
十二、项目联系人:张怿韡 刘 春
联系电话:0511—85026390 0511-85026313
十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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