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互助县县政府行政办公服务大厅装修工程已经互助县发展改革局以互发改函[2014]16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互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威远镇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威远镇,是互助法院审判法庭用房和县公共服务办事大厅两个项目进行整合的综合办公楼。本项目在该综合楼第三层,建筑面积为1716?,框架结构,本层为县政府综合服务大厅,设各部门办公代表处,分四个服务区域,由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三间,协调室一间,两间会议室,机房,档案室,保卫室等。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县政府行政办公服务大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系统(包括强电弱电)、消防改造等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2014年11月12日至2015年1月31日。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1年10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单项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省外企业还需提供2014年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没有被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4日至2014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有效的业绩考核手册(外省企业还需提供进青备案手续)和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到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7号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www.chinabidding.com.cn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gov.cn ;青海路达招标网:www.qhldzb.com 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互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威远镇北街1号
邮 编:810500
电 话:0972―8322454
传 真:0972―8323499
联系人:郭宏福
招标代理: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邮 编:810008
电 话:0971―8813971
传 真:0971―6155561
联系人:汪海涛
日 期: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