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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兵山市温泉小镇大酒店

2013-12-05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代码:04102013150155 建筑工程|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兵山市温泉小镇大酒店土地平整工程已由调兵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调市发改发[2013]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调兵山市城镇建设局,工程建设资金为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调兵山市晓南镇

  2.2工程规模:需平整温泉小镇大酒店所占土地67158平方米,动用土方24万立方米。

  2.3招标范围:需平整温泉小镇大酒店所占土地67158平方米,动用土方24万立方米。

  2.4计划工期:2014年1月5日开工至2014年4月5日竣工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3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 4 时(北京时间),按相关程序自行在网上报名。

  4.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3万元;

  2、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自行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调兵山市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调兵山市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进行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调兵山市城镇建设局

  地      址 :调兵山市

  联  系  人 :王冰

  电      话 :024-76992067

  招标代理机构:铁岭赢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盛峰嘉苑A区3号楼3号门市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15714038697

  传        真:024-72827733

  邮        编:112000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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