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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

2013-08-08 来源:湖南建筑信息网

 

1.招标条件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已由怀化市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核准文号为:怀鹤发改招【2013】17号,建设资金为财政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怀化市鹤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NXZ2013-HH-GC25
 
2.2  项目名称: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
 
2.3  建设地点:位于怀化市城东组团四方路与船林路平面交叉处西北角
 
2.4  规      模:项目建筑面积为10270平方米,总投资2670万元
 
2.5  工期要求:暂按定额工期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2.8  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年检合格;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2013年8月7日至2013年8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4:30止(节假日不休,逾期不予办理)。
 
4.2  报名方式:请各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和安全员持身份证原件及以下有效证件资料:(1)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7)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9)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10)授权委托书、(11)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配备的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及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并备所有与原件核对无误的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到怀化市鹤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营部报名。
 
4.3  投标单位须在领取招标文件前提供600 万元信用保证金至建设单位指定的专项账户,作为投标单位的资信证明,报名单位凭业主方开出的收据领取招标文件。
 
4.4  在招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后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到湖南省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怀化市鹤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金海路1号
 
联 系 人:韦小姐
 
电      话:1597401222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怀化市新时代广场17A楼18-20室
 
联 系 人:邓小姐
 
电    话:0745-2270918
 
传    真:0745-2270918
 
邮    箱:1910017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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