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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人民法院城北法庭审判综合楼工程

2012-11-19 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招 标 公 告

  依据汉财采计[2012]263号计划函要求,汉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汉川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汉川市人民法院城北法庭审判综合楼工程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汉川市人民法院城北法庭审判综合楼工程

  二、项目编号:HCZFCG2012-033号

  三、招标范围:审判综合楼工程建设

  四、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2、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外地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外地来汉川企业年度备案证或针对此项目的单项备案证;

  5、无行贿犯罪记录。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9日至2012年11月26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汉川市政府采购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3、报名资料: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对此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六、资格预审时间、地点及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8日上午8:30开始受理,9:30为截止时间。

  2、资格预审地点:汉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3、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应符合以下内容: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证;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⑤银行开户许可证;

  ⑥安全生产许可证;

  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⑧项目经理或建筑师资格证书(押证施工);

  ⑨外地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外地来汉川企业年度备案证或针对此项目的单项备案证;

  ⑩ “五大员证”;

  ⑾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⑿其他相关资料。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资料的所有原件(真实有效),并将原件资料进行复印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形成资格预审文件(二份),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政府采购中心以供检验,不能按要求提交资料的单位,其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收,迟到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汉川市人民法院(五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733469099

  代理机构:汉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传真):0712-8386934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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