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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区富士康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楼项目工程

2012-09-29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采购信息

  1. 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区富士康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楼项目工程经已经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郑综保发改【2012】186号,项目业主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招标人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郑州航空港区富士康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楼项目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郑港四街东侧,秋实路南侧,占地面积17.5亩。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1830.3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157.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672.6平方米。 建设周期18个月。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资质;

  3.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3.5 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3.6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7外省进豫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进豫许备案手续,具体请参见河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豫建建(2009)31号文《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安管理的通知》,在报名时需携带进豫许可备案证明。

  3.8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要求: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前来报名(原件备查,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1) 法人代表授权书

  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资质证书

  4) 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6)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8) 企业简介、近三年企业或项目经理同类工程业绩(列表并附合同复印件)

  5. 资格预审:

  本项目拟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预审方法根据报名单位的数量确定。报名家数较多时将以向报名单位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进行资格预审。

  6. 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 2012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北京时间9: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环保局六楼建管处

  报名地址:郑州航空港区航天路西段北侧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联系方式:苏先生 18638608809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楼

  邮 编: 450046

  联 系 人: 宋蔚莎 卢宗阳

  电 话: 0371-63911057

  传 真: 0371-69092157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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