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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平岗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2012-09-20 来源:中国建设网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辽县平岗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已由东发改发【2008】1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东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资金、地方配套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新建综合文化服务站办公楼: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层数:二层,结构类型:砌体结构。

  2.2 本项目招标范围:

  土建、采暖、给排水、电气工程施工

  2.3 工程建设地点:东辽县平岗镇小街

  2.4 计划开工日期:2012 年 10 月12 日,竣工日期:2012 年12 月30 日,

  工期 78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2年 9 月19 日至 2012 年9 月25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至11 时,下午13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辽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招标办)处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项目经理)执业证。

  4.2 投标人报名后需到东辽县建设局建工科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 年9月19 日至2012 年9 月28 日14时止。资格审查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项目经理)执业证及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2 年 10月 10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送达地点:东辽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东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将被拒绝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 系 人: 孟凡柱 联系电话: 1384370369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大令 联系电话: 15714477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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