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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公安局4号办公楼装修工程

2012-08-27 来源:浙江龙游县招投标网

  龙游县公安局4号办公楼装修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伍,经龙游县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龙翔路;

  (2)质量要求:合格;

  (3)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4)工程预算:1376783元(含暂列金额6万元),下浮区间为:14 %~22%(含14 %、22%)。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报名条件: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投标人须办理过交易资格确认单,无正在被我省各级主管部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无浙检会(预)[2004]13号文件规定的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

  3、投标申请人凭投标保证金收款票据及《龙游县招投标市场交易单位信息登记表》到龙游县招投标中心(龙游镇荣昌路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23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施工招标交易资格确认单办理要求见(www.lybidding.gov.cn)表单下载。

  4、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 贰万 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收款人(全称):龙游县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帐号:201000013409698。

  5、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8月24日至2012年8月27日,每天上午 8:30时起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北京时间)截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8月30日15:00时。

  7、本工程适用《龙游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试行)》。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7266270(招标中心)

  联系人:徐俊 联系电话:18657045122(代理)

  招 标 人:龙游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龙游县招投标中心

  201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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