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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店市公安局莲山派出所办公楼工程

2012-08-08 来源: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普兰店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普兰店市公安局莲山派出所办公楼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DLZPZXT-2012-096

  二、项目名称:普兰店市公安局莲山派出所办公楼工程施工

  三、招标内容:办公楼主体及附属工程(含土建、水暖、电器、院墙等),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四、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近3年有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项),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考核证,近3年有类似工程业绩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1、近3年指2009年1月1日至今。2、企业和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网上可查,如发现提供虚假业绩,则取消投标资格。

  五、报名时间:2012年8月8日至2012年8月14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 下午1:30至4:30(周六、周日休息)

  六、报名地点: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普兰店市丰荣办事处东环路66号、大连丰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楼)

  七、报名时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须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安全考核证,项目经理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少于2项)、企业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少于3项),企业注册所在地“双清欠办”办理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由当地安全监督站出具的安全资格审查意见书。根据大建委发[2009]239号文件要求,外地企业开标前须办妥入辽、入连手续并取得《通知书》方可参加投标。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八、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九、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招 标 人:普兰店市公安局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静 王晓迪 电 话:0411-83115657(传真)

  地 址:普兰店市丰荣办事处古城路28号

  公司开户银行及帐号:大连银行普兰店支行 805101209004658

  十二、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汇票或电汇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汇票或电汇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汇票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开标前三天资金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大连银行普兰店支行 805101209004658(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

  十三、监督单位:普兰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11-8311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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