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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印山水厂生产技术综合楼施工

2012-07-24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宁远县印山水厂生产技术综合楼经湘计投 [2002]8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总投资约660万元。本公告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远县自来水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HNGDTPZB2012-037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项目名称:印山水厂生产技术综合楼施工

  3.2 建设地点:宁远县

  3.3 建设规模:投资656万元。六层,框架结构,独立基础,建筑面积约5089m2。

  3.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3.5 质量要求:合格

  3.6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3.7 招标范围:印山水厂生产技术综合楼(施工图内所含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8 资金来源:自筹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时所需提交资料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3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报名时所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6)施工员的岗位证(7)质量员的岗位证(8)投标人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或委托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报名(9)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上未注明工作单位或注明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须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上述所需资料均为有效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叁份复印件。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

  6.入围方式

  按照省建设厅[2010]318号文件第九条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7.报名时间:2012年7月24日~30日,9:00-11:00,13:00-17:00(北京时间)

  8.报名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235号湘域中央24楼11-12#

  9.招标文件的购买:另行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远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宁远县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139 7464 23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五一大道235号湘域中央24楼11-12#

  联 系 人:刘先生 符小姐

  电 话:(0)139 7510 7509 (0)131 4228 2553

  传 真:(0731)-8458 9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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