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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镇山城明珠1#、2#、3#商住楼工程

2012-06-28 来源:湖北随州市招投标网

  1.招标条件

  洪山镇山城明珠1#、2#、3#商住楼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中房集团随州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随县洪山镇洪山路

  2.2 工程规模:五层混合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0245?,总投资约800万元

  2.3 计划工期:250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须为相应专业一、二级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3.3投标人近三年(2009年7月至2012年7月,以竣工备案书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的类似工程业绩。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流动资金(须提供2010、201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28日至2012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随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代理室(随县厉山镇大同街姚家巷257号,随县社会福利院院内,电话:0722-3339255)持单位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锚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1000 元,在完整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15时0分,地址:随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 15万元,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随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随县支行,帐号:578157536822,到银行账户截止时间:2012年7月18日,未按要求打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www.ztb.cn)、《随县综合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bsxztb.com)、《随州市综合招标投标信息网》(www.szzb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房集团随州房地产开发公司

  联系人:雷刚

  电 话:13908667166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随州市青年路159号联系人:吕国训邮政编码:441300   传真电话:0722-333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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