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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祁阳县档案馆工程

2012-06-25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祁阳县档案馆工程 已由祁发改基字【2009】39号文批准建设,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财政、地方配套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湖南省祁阳县档案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祁阳县档案馆工程 

2.2  建设地点:祁阳县城西区府后路与中兴路交汇处东北角 

2.3  规    模:约6664m2

2.4  工期要求: 280  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图纸等相关的设计文件标明的主体土建、装饰、水电安装等(具体内容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4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且无在建项目(证明方式同上)。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人必须一致,提供加盖劳动保障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 1人(其它人员暂不做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加投标的记录。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办法
4.1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0]318号文中的规定,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4.2按湘建建[2010]318号文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经评审合格投标人超过30家时,由招标人从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9家为入围投标人,没超过30家(含30家)时,由招标人从合格的投标人中直接抽取中标候选人。

5.投标保证金及预交规费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200,000.00)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单位的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或由投标人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相应金额的银行保函方式(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银行:祁阳县金穗信用社

帐    号:91030001680081199012

地   址:祁阳县浯溪镇人民西路

(1)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湖南省祁阳县档案馆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湖南省祁阳县档案馆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http://www.yzztb.org)进行网上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2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600 元,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投标人若对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2012年6月2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疑问以电子版的方式发到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招标答疑”专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的“招标答疑”栏目发布,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资格审查及开标时的要求
7.1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注册建造师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原件、入湘施工登记证及有关证明原件(省外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保证金及预交规费银行进账单参加资格审查(所有证件的原件提供给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查验真伪)。身份证必须要提交二代身份证,否则视为缺身份证作废标处理。

7.2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注册建造师参加资格审查 。

8.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8.1 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17日9时30整,地点为祁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祁阳县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和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祁阳县档案局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1390746568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南路华翼府15A楼15A24室

联系人:陈先生   何女士 

电  话:0731-85824318,13707483540

传  真:0731-8582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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