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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临淇财税所办公楼工程施工项目

2012-06-14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采购信息

  林州市临淇财税所办公楼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市临淇财税所办公楼工程施工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林州市临淇财税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LCGG2012-86

  建设地点:林州市临淇镇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

  3.4外省进豫企业须按豫建建[2009]31号文规定办理进豫备案手续;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为确保工程进度及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了解,投标人必须在报名前前往项目所在地踏勘现场,并出具由招标人确认的现场踏勘证明材料。现场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投标人报名时须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报名期间由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投标人进豫施工登记备案证书(本项仅限外省进豫企业提供)及招标人确认的现场踏勘证明等原件到现场报名。

  以上所列证件均须提交复印件一份,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4.3报名时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4.4 其他:投标人应自行支付参与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投标单位(售后不退),图纸300元/投标单位(售后不退),现金支付。

  5.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6月13日至2012年6月19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6时00分,在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林州市向阳街64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临淇财税所 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372-6711229 电 话:0372-6803188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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