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桥头铺镇秀文侨心学校综合楼工程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字【2011】81号文件及江发改招核准【2012】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桥头铺镇秀文侨心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永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桥头铺镇秀文侨心学校综合楼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桥头铺镇秀文侨心学校内
2.3 规模:建筑面积1282.47 平方米,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层数为地上三层,总投资额约143万元
2.4 工期要求:共18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土建、装饰、安装工程(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建安工程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发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或助理工程师以上执业资格(五年以上从业经历)】,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伍仟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 3日9时30分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2年4月 10 日~2012年5月 3日9: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2012年4月 20 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湖南永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yzlstyps2008@163.com),过期不予受理。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招标答疑专区以公告形式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2年 5月3日9时 30 分,地点为 江华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规划建设局, 电话:0746-2317712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桥头铺镇秀文侨心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永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华瑶族自治县桥头铺镇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育才路169号
联 系 人: 刘校长 联 系 人: 杨女士 谢小姐
电 话: 13549698295 电 话: 18974639711 18774610322
传 真: 0746-8322723
邮 箱: yzlstyps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