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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宁新普迪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办公楼、宿舍楼、质保检验车间及沙石料仓工程(B2标段)

2012-03-22 来源:中国建设网

  南京宁新普迪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新建宁新普迪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备字(2011)076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00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新建宁新普迪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办公楼、宿舍楼、质保检验车间及沙石料仓工程(B2标段)

  2、工程地点:浦口区永宁镇工业集中区202-28号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工业厂房土建及水电安装;钢结构和网架结构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办公楼、宿舍楼、质保检验车间土建及安装工程;沙石料仓顶盖大棚钢结构工程。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5275 m2;建筑物层数:4 层;其中地上层数:4 层;其中地下层数:0 层;建筑物高度:14.1 m;其中地下室面积:0 m2;建筑面积:9365 m2;建筑物层数:3 层;建筑物跨度:18 m;钢结构跨度:18 m;总重量:157 t;网架工程边长:0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2年3月23日2012年3月29日 止,上午08:30 分至11:30 分;下午14:00 分至17:00 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框架结构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面积均以施工合同中的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报告原件,业绩原件均需录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否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通过。)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综合评估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七、其他:

  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到达预审现场供招标人审查,否则视为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投标权;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授权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报名的项目建造师必须在规定的资审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达现场进行审查,否则视为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投标权;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建造师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3)社保机构出具近6个月(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原件(必须是社保中心出具的打印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其他证明无效);

  (4)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3、投标申请人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并足额缴纳了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供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原件(与企业资质相符),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被列为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建筑业企业的单位,按照苏建函建管【2011】696号文规定执行)

  4、本招标公告中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均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2/3/23 8:30到 2012/3/29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宁新普迪混凝土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泰山镇林场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白下区洪武路359号福鑫国际大厦10楼1001室

  招标人邮编:代理机构邮编:210002

  招标人传真:代理机构传真:025-84651110

  招标人联系人:赵松涛代理机构联系人:金杨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84510484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7910072-109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63、68505862;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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