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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迁建

2011-12-22 来源:江苏宿迁市招标投标网

  沭阳县沭阳县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迁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招标公告

  1 、沭阳县205国道东侧、十店路北侧拟建沭阳县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迁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大连路南侧、上海路东侧;

  (2)工程规模:约70万元;

  (3)工 期: 20日历天;

  (4)质量要求: 合 格;

  (5)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

  3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沭阳县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迁建装饰装修工程:装饰装修;

  沭阳县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迁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每位申请人可以参与上述1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4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及其它要求: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建造师证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本人必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资质上报并经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

  5 、 申请人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或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请申请人于 2011年12月21日 2011年12月27日 17时00分前,登陆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www.syztb.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同时在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保证金收据换取同时交纳)。

  7、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整),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账户汇(转)入保证金专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开标现场提供投标保证金(开标前到财务室换取保证金缴纳收据)缴纳收据。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付(无息)。

  附:沭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32001777240059222666

  8 、评标、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评标细则: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最低(低于成本除外)为中标人。

  10 、沭阳县招投标交易市场地址:沭阳县台州路2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

  联 系 人:陈维余 电 话:0527—83553346

  11 、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12月21日 至2011年12月27日。

  经 办 人(签章):

  负 责 人(签章):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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