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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民防应急指挥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1-05-06 来源:浙江龙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泉市民防应急指挥中心工程,已经龙发改投资[2010]3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项目前期工作已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泉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决定对该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龙泉市民防应急指挥中心工程,造价约550万元。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土建、水电安装、室外附属等工程,不包括弱电、室内二次装修、电梯等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4)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网上下载:时间:2011年05月05日起,网址:http://www.lqztbzx.com龙泉招投标中心。

五、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800元、交易席位费400元、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以上三项费用采用电汇或转帐(转帐仅限于本地企业)一次性交纳。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交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交纳交易席位费、招标文件工本费和投标保证金(以到帐为准)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帐户,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开户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帐 号:2010 0001 5301 603

六、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龙泉市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专用光盘150元/2张(试标阶段相关投标单位免费领取),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龙泉市招标投标中心四楼,电话:15372292762),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龙泉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吴秉文 电话:13362095966 0578-7262240

吴 娟 电话:0578-7261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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