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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北院区改扩建一期项目医用气体工程

2010-12-20 来源:辽宁沈阳建材网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0-12-15 截止日期:2010-12-21

信息内容:
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北院区改扩建一期项目医用气体工程(项目)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北院区改扩建一期项目医用气体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北院区改扩建一期项目医用气体工程已由沈阳市 招标办以关于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北院区改扩建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沈发改审字[2009]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医用气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岐山西路64号。

2.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7300m2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 跨度: 层数: 其他:

2.3合同估算价为0.00万元。

2.4招标范围:医用气体工程。

2.5工期要求:2011年03月01日开工至2011年04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61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二级](含)以上资质, 业绩,具备 级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 其他条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报名要求:
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座4楼411室)报名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15日至2010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座4楼411室或指定网站www.lnzb.cn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0.00万元;

2、投标保证金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交纳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前提供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15日至2010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网上获取的相关程序持密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获取。不具备网上支付或下载招标文件条件的地方,投标人应持单位介绍信在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座4楼411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01月05日9时30分,地点为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本次注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北九马路20号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B区4
邮 编: 邮 编: 110001
联 系 人: 李科长 联 系 人: 周卓
电 话: 024-22823373 电 话: 024-23241055
传 真: 传 真: 024-2322912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NJSGCZJ@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 号: 账 号: 2403866889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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