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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东巨福园大厦

2010-11-29 来源:中国建设网

  报建编号:1210204120100020招标备案号:12022010093001监理招标公告(延期)

  津建交河东监理[2010]1102(延1) 延期原因: 第一次公告报名单位不满三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东巨福园大厦 已由 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河东行政许可(2010)2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开发区福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9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 天津开发区福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河东巨福园大厦工程,建设规模:34917.68m2;框架结构,总投资额:9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河东区新开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河东巨福园大厦工程,建设规模:34917.68m2;框架结构,地上8层,地下1层;监理范围为本改造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1年01月15日 至 2011年03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六区窗口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0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11 月29 日 至2010 年12 月3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12月07日至2010年12月1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 时0 分 至5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开发区福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智宏(印鉴)

  办公地址:南开区水上村通园路31号

  邮政编码:300074 联系人:任镭 电话:83512568

  传  真:83512568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焦丽芳(印鉴)

  办公地址:华苑高新区海泰信息广场c座1103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人:哈名铎 电话:18920795385

  传  真:23707233

  日期:2010 年11 月29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沈伟洪

  电话:60536698传真:60536698电子邮箱:HDJGZ12345@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3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王刚、杜青

  电话:24538760、24538758、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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