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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供电公司电力生产综合楼施工招标公告

2010-09-30 来源:安徽招投标信息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城供电公司电力生产综合楼已由宣城市人民政府宣政密【2005】1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安徽省电力公司宣城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拟建于宣城水阳江大道与宝城路交叉口西北角。总建筑面积13137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

  2.2计划总工期520天。

  2.3本次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捌拾万元人民币在开标前交纳,贰佰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签订合同前交纳,风险保证金按招标文件条款规定应提交。

  交纳账户: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宣城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34001755108053000531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30日至2010年10月12日(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8: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 时,在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宣城市梅溪路,原飞彩办公楼)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及图纸光盘600元,先开收据开标后换取发票;清单光盘10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宣城市梅溪路,原飞彩办公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招投标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吕卫萍 联系电话:0563-213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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