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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玛县七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

2010-08-17 来源:青海经济信息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社会【2010】7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班玛县发改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及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各项目所在乡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70天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A、B两个标段,其中A标段为多更麻乡、玛考河乡、吉卡乡及达卡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B标段为江日堂乡、亚日堂乡及灯塔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较好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8月16日至2010年8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商务大厦7楼718室持单位介绍信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8月23日上午10:00时前,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商务大厦7楼713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通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通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班玛县发改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商务大厦七楼713室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毛女士

  电 话: 0971-6145682 6144811

  传 真: 0971-6138352

  邮 编:810000

  报名地址: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商务大厦七楼718室

  报名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971-6127671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营业部

  帐 号:40006994580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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