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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档案馆大楼智能化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招标

2009-07-13 来源:浙江东阳

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阳市档案局委托,就东阳市档案馆大楼智能化安装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HXDYCG2009-105
  2、招标项目名称及预算:东阳市档案馆大楼智能化安装工程施工项目,项目预算269万元。
  3、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框架结构,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1667平方米。
  (2)项目建设地点:东阳市江北街道竹林路
  (3)工期及质量要求:招标人通知进场后90日历天,质量要求为合格。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及以上;
  (3)浙江省内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子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4)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者建设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资质);
  (5)具有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核发的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壹级资质;
  (6)具有信息产业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资质;
  (7)具有电子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
  (8)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9)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以上,如还未领到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可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批准注册证明,证明的内容包括①该项目负责人已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②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注册单位;③建设部相关注册名单公告。
  (10)供应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持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须持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分管或主管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持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应提供任命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须持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经理须持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安全员须持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及安全员上岗证书,施工员须持有施工员上岗证书,质量员须持有质量员上岗证书。
  (11)近三年内完成单项施工1.5万平米以上的同类工程,以合同或验收报告为准;
  (1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1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对所提供的设备及系统提供全面长期优质的售后服务;
  (14)外省企业须有浙江省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办事机构;
  (15)布线系统、监控系统、网络系统、门禁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后备电源主要产品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
  5、报名时间和地点:2009年7月10日至2009年7月28 日工作时间,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人民路279号2楼)报名,招标文件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6、报名时,必须携带通过年检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第4项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7、技术答疑:投标人需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于2009年7月 25 日17:00之前递交至招标方。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7月29日上午9:00时
  9、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市人民路222号)10楼开标室。
  10、投标方应于2009年7月28日17:00时前缴纳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帐户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东阳市支行
  银行帐号:1208040009049061431
  11、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先生 电话:0579-86690011 传真:0579-86690066
  招标单位:东阳市档案局
  联系人:徐新卫 联系电话:0579-8662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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