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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

2009-06-09 来源:江西-赣州市招标


招标编号: 龙建招2009F13号

龙南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 已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⑴项目性质 房屋建筑工程 ⑵工程规模 10123.19㎡ ⑶结构类型 框 架 ⑷层数 7层  ⑸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⑹项目总投资 约1411万元⑺资金来源及性质 上级补助及自筹  ⑻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⑼工期约 480日历天;⑽招标工程段数 一个标段 ⑾工程建设地点 广场南路东段 ⑿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市优良工程 标准。
  二、投标申请人及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三、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提供的相关材料: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原件: 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建造师资质证书可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末发放到位的执行《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13号文));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⑥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人,应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二十天内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⑧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凡符合上述第三条第(2)点的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6月16日9:30~ 17:30,到龙南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八楼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600元(含图纸光盘费),均售后不退。 
五、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招标人将在赣州市招标投标网上(www.gzzbtbzx.com)公布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变动情况

招标人: 龙南县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 黄亚珍            
办公地址: 龙南县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 341700      联系人:  王东山/13707973603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 龚永林                 
办公地址: 龙南县建设大厦                                                  
邮政编码: 347100        联系人:  李春年/13979794020        


招投标监督单位:龙南县人民政府建筑安装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0797-3529085


2009年 6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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