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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滨海文化艺术中心、奥林匹克中心

2009-05-11 来源:兴华招标

营口滨海文化艺术中心、奥林匹克中心空调设备采购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辽宁
详细内容:
1、营口滨海文化艺术中心、奥林匹克中心项目由营口沿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现就本项目空调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受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的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
3、本次招标交货地点: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施工工地。
4、本次招标内容:
营口滨海文化艺术中心空调系统、奥林匹克中心空调系统的货物供应、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及伴随服务等,具体采购清单以招标文件为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代理授权书及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②代理商注册资金需在150万以上。
6、购买招标文件:
对本次采购招标感兴趣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拟投标人,请携带下述资料:
制造商提供: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代理商提供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制造商的代理授权书及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于2009年5月11至2009年5月18日8:00—17:00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
7、开标时间:2009年6月1日;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整。
9、其它未尽事宜见招标文件,上述信息与招标文件如有矛盾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人:魏华
手机:13693191280
联系电话:010-60535597
电子邮箱:weihuazbw@126.com

现就该项目消防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营口滨海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经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由营口沿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管理单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现就该项目消防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的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


3. 营口滨海文化艺术中心总建筑面积约54000平方米,建设地点在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本消防工程要求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省优质“世纪杯”标准。


4.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营口滨海文化艺术中心消防工程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消防工程部分材料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及验收等。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能够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6.满足上述条件要求并有意参与本工程的拟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资质等级证书;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于2009年5月15日至 2009 年5月22日上午8:00时~下午17:00时,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01房间)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7.开标时间为2009年6月8日,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10万元整。


9.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建设单位:营口沿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办公地址: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培训中心行政楼


联 系 人:敖女士


联系电话:0417-2927868


邮政编码:115003

 

招标代理人: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于阳、郭志权


联系电话:024-23389240,024-23398678(传真)


邮 编:110005

 

投标保证金递交 开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开 户 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银行帐号:13560104000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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